中欧体育为规范市区停车秩序,提升公共停车位利用率,解决群众和游客“停车难”诉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清理私占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(一)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“僵尸车”(机动车、非机动车)。主要清理车身灰尘遍布、外观残破、部件缺失、未悬挂号牌等有明显弃用特征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以及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的、无籍、假牌、套牌、报废的机动车。
(二)清理利用物品等占位停车行为。主要清理商家及个人利用两轮车、三轮车和路锥等占用车位行为。
(三)清理、整治占用停车位从事生产经营行为。主要针对修车、洗车、售车等商家中欧体育,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停车中欧体育、修车、售车和以车代店中欧体育、以车宣传等占用公共停车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(一)自行清理阶段。自本通告发布起3日内,责任主体(车辆所有人、商户经营者等)应主动自行处理,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“僵尸车”车主需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、报废或转移,不得继续占用公共资源;商户需停止占用公共停车位从事生产经营行为,恢复车位正常使用。
(二)集中整治阶段。对逾期未自行清理的(通告公布之日起3日),执法部门将依法对“僵尸车辆”、物品采取拖移、清理等措施,对拒不配合、妨碍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人中欧体育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公共停车位是城市共享资源,请广大市民及商户自行遵守规定,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中欧体育。